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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以点带面,以面促点,深入分析问题,找准问题根源,狠抓源头治理,从健全制度、细化措施、跟踪检查三个方面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零。
一是健全制度保整改。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监督办法》《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报告机制,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法制化进程,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细化措施抓整改。县委督查室督办,县政府督查室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专项督查内容。同时要举一反三,对政策落实、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做到规范、高效;专门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布置会、推进会和督查会,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加强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整改的部门(单位)的责任追究,有效杜绝屡审屡犯和审而不改的问题,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两本台账,倒排时间,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跟踪检查促整改。审计机关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库,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督促整改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不定期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同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加大对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效结合。(李彦锋 熊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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