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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6日22时许
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接110转警称:
有人被割伤手指
请民警立即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
渠江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调查后得知
2021年3月15日21时许
受害人张某源在回家路上
经过渠县东门菜市场一家商铺时
看到田某(男,40岁,渠江镇人)
正在打他的小孩
看到小孩哭得厉害
张某源就在旁边说了几句劝阻的话
田某便与张某源互相呛了起来
后张某源便回到了家中
2021年3月16日21时许
张某源再次从田某商铺门前路过时
田某想到昨晚的口角纠纷还是气不过
便提着菜刀快走过去抓住张某源的衣领
并把张某源往门市里推
在反抗挣脱的过程中
张某源左手中指、无名指、小拇指被割伤
目前
张某源已无大碍
违法嫌疑人田某被公安机关依法
行政拘留14日并罚款900元
所幸此次并未造成大的严重伤害
但
悲剧往往从你冲动提刀时开始发生......
渠县公安提醒@所有人
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被情绪左右
罔顾法律法规
必将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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