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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渠县社保局与渠县高新医院签订《2021年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协议书》,标志着达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在渠县正式启动,工伤职工“报账难”、“来回跑” 的现状将成为历史。今年以来,渠县社保局以开展“作风建设攻坚年”、整顿政风行风、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等活动为契机,从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实际问题入手,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大力简化工伤待遇申报手续,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工伤职工提供更贴心暖心的社保服务。
渠县社保局按照省、市社保局要求开展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率先在渠县上线试运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系统,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该系统运行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在本县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直接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工商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按双方协议结算。改变了以往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要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付,再由用人单位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经过审核等程序将核定报销费用划拨到用人单位账户的经办模式。简化了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伤职工或企业“跑路”和“垫付”的难题,同时也减轻了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经济负担。
实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办法,改变了以前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先垫费用后报销的传统模式,将大大减轻单位和工伤职工的资金压力。下一步,渠县社保局将在实现工伤保险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优化结算流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介绍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具体做法,在更大程度上惠企便民,全力助推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切实提升社保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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