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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渠县创新开展“两所”联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派出所的优势,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2021年5月13日下午,岩峰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电话,望实施“两所”联调,共同化解一起人身伤害侵权赔偿纠纷。接到电话后,岩峰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赶到派出所,参与该起调解工作。
? ? 调解前,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查看了派出所先期的调查笔录,并询问了当事人。经了解,孙某和王某既是邻居,也是亲戚,因鸡鸭践踏庄稼而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孙某动手打了王某,王某还击后致使双方互殴,最终导致王某受伤而住院。经医院诊断,王某左侧第五肋肋骨骨折。在医院手术治疗,王某住院17天,花去医疗费1.3万余元,医嘱需休养3个月后进行二次手术。王某同孙某因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又发生争执而不愉快,只得向派出所求助。
? ? 调解过程中,岩峰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了《民法典》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条文,并对相关赔偿项目进行了逐一解释。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从法说到理,从理说到情,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孙某自愿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26500元,并当场兑现赔偿费用,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 ? 省第十四驻点指导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
? ?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四驻点指导组进驻达州期间设置值班电话:0818—2512686,设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达州市A005号邮政信箱。
? ?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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