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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身份证首次申领省内可通办 28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四川公安“放管服”新举措和“十一”便民服务进行了介绍。 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据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二级高级警长杜彪介绍,继2021年8月1日推出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业务之后,四川公安不断提升公安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对现有系统提档升级,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对包括年满十六周岁的所有川籍公民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服务事项,为方便群众疫情期间高效便捷办理户政业务,减少群众在人员密集场所聚集接触的频率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川渝黔”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实现再升级。为简化重庆、贵州两地学子来川办理户口流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现川渝黔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户口迁移再升级。届时,重庆、贵州两地大中专学生在四川就读,户口迁移全程网办“一次不跑”。据杜彪介绍,在国庆假期期间,四川公安将推行延时服务,10月1日至7日,全省户籍窗口实行“不打烊”工作制度。同时,全省设立多处户籍业务自助服务区,基本覆盖我省行政服务大厅、客运中心等人流聚集区域,实现“全天候、全时段”临时身份证明自助办理,群众也可就近前往最近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办证中心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10月8日起执行 9月1日,涉及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多项内容调整的公积金新政发布,并宣布将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新政后可以按月提取的业务有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三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调整为“购房五年内申请,可每月提取一次”;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其中, 提前结清贷款提取调整为“提前结清贷款后五年内申请,可每月提取一次”;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 10月1日起,四姑娘山景区有新调整 四姑娘山景区发布《关于调整游客最大承载量的通告》,10月1日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和《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等标准要求,结合四姑娘山景区运营实际,自2021年10月1日起,四姑娘山景区单日游客最大承载量调整至20000人次。景区当日已售门票达到游客最大承载量20000人次,将停售当日门票。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成都应当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建立政府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联防联控防治机制。并从移动源污染防治、固定源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区域协同等方面,划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及其监督管理职责。《条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眉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10月20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日前,眉山市正式印发《眉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20日起施行。《办法》分为总则、保护原则、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保护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七个部分,适用于眉山市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及其相关活动。 10月16日起,宜宾未上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宜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文明交通出行安全管理的通告》。从2021年10月16日起,未上牌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宜宾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未上牌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理。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在10月15前实行免费办理,10月16日起自费办理。 住房租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来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公告》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全国铁路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 10月1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第四季度列车运行图。此次调图,铁路部门将增开北京、北京朝阳至大连北动车组列车日常线9对、高峰线1对,北京朝阳至大连北最快运行时间压缩至3小时51分。持续推进客运提质计划,做好静音车厢、候补购票、便捷换乘等服务,将计次票、定期票扩展至京张高铁、京雄城际、京沈高铁等16条高铁线路。同时,铁路部门将加大货物列车开行力度,调图后全国铁路每日开行货物列车21000余列。优化中欧班列开行方案,日均铺画通达欧洲23个国家174个城市的中欧班列运行线78条,较现图增加5条。根据铁路建设进度,年底前,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高铁、牡丹江至佳木斯高铁等多条新线将陆续开通运营,我国铁路网进一步完善,部分城市将结束不通铁路的历史。 农村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和焚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指出,农村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露天焚烧,严禁向河、湖、 池塘等水域倾倒垃圾,不应将未经分类的农村生活垃圾作为建筑回填土用于道路路基和房屋基础建设。农业生产废弃物、建筑垃圾不宜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标准》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技术选择应以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为基础,结合技术水平、垃圾量和种类合理确定,应做到技术成熟、经济合理、便于运行、保护环境。 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调整! 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10月1日起,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如下调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此外,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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