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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渠县统计局“四举措”,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火墙”。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法规知识学习。深入学习《统计法》《意见》《规定》《办法》,不断增强干部法律意识。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上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乡镇、部门、企业单位统计机构、人员管理,提高统计部门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的能力,严格落实对各级统计机构、人员的管理,县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渠县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
三是进一步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统计人员依法独立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确保统计工作的独立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四是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思想认识,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公开透明、公正有序,有力提升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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