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指导地方开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修编。省政府将《四川省“十四五”川陕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列入专项规划,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 川陕革命老区是国家确定的12个重点革命老区之一,涉及四川、陕西和重庆3个省(市)。《规划》以省政府认定的29个川陕革命老区县为核心,辐射带动全域37个县,其中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万源市入列核心区域。 《规划》分为四个部分,共10章38节。第一部分是规划背景及总体要求,在总结分析发展成效、主要问题、优势潜力、机遇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时期促进我省川陕革命老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展望到2035年。 第二部分列出六大重点任务,围绕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改善发展条件,提出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围绕增强造血功能,提出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围绕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提出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围绕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当代价值,提出擦亮红色文化品牌;围绕发挥生态优势,提出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 第三部分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围绕建立健全长效普惠性的扶持机制和精准有效的差别化支持机制,提出完善投融资机制、创新资源利用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优化科技人才机制、建立试点推广机制、探索区域合作机制。 第四部分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实施、扩大社会参与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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