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环保督察越来越严,考核标准越来越高,可以说是利剑高悬,生态环境部门深感压力大、责任大,始终切实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始终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如果说有什么举措和成效,我认为,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1.在污染治理方面。一是督促指导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例如,华电在技改后二氧化硫排放下降95.7%、氮氧化物排放下降78.6%,烟尘排放下降66.7%。二是实施重点企业在线监管,全县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31家,纳入在线监控的重点企业13家。三是建设完善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建成舵石盘、大蹬沟、团堡岭3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四是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闭拆除养殖场186家、划定禁养区136个。
2.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成了乡镇污水处理厂5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38个,垃圾中转站16个,建成运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750吨。
3.在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我县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共369件,整改完成366件,整改率99.2%,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4.在建设项目环评服务方面。我们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环评服务保障,2020年以来,审批136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33家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复核,指导排污登记1397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421家。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加速完成中顺洁柔项目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
5.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 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与指导帮扶工作相结合,督促其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立即主动改正,我们环保部门包容慎重,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稳增长服务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0余家企业免于处罚,对在特殊时段,在利益驱动下,违规生产,顶风作案,自顾自身发展,不顾生态保护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给予严管重罚。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依法查处。2020年以来,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案件100余件,实施查封扣押6 家,报政府关停1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