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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入推进渠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把学校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强大动力,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初心”。近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覃某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的法律援助申请。
? ? 近日,受援人覃某来到渠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哭着说:“我没办法读书了,妈妈生下我后就不管我了,我都是爷爷奶奶带大的,现在父亲身患重病,无钱治疗。”中心工作人员细心询问了解到:2009年,覃某父母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父母商议覃某跟随父亲生活,母亲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至成年。受援人正读初三,处于身体、学习迅速成长和发展期,各项教育生活支出大量增加。天有不测风云,父亲被查出患有严重肾病,需要长期透析,每年治理费用高达两万多元,给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更是举步维艰,而母亲在离婚后,未按照协议内容给付抚养费。中心当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援助律师进行维权。
? ? 近日,经开法院庭审理,援助律师在法庭上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原告母亲应当支付原告抚养费。庭审结束后,法庭组织了调解,在援助律师和法官依照事实及法律苦口婆心的劝解下,最终母亲与覃某达成了抚养费给付协议。
?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渠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把法律援助服务渗透到群众生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援助“零距离”,把服务人民的要求融入到工作的各个方面,让人民群众切实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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