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敬某某与姜某某、朱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于2018年6月22日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了申请。但是被执行人姜某某、朱某某再次失信,拒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敬某某于2018年10月25日申请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姜某某、朱某某自恃身在千里之外的广元市朝天区,拒不到案向法院申报财产,跟法院打起了“套路”。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面对这种藐视法律的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毅然决定带队对两位“老赖”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首先赶往陕西省宁强县,冻结了姜某某经营的砂石加工厂的股权。然后驱车奔赴姜某某经营的砂石加工厂,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对姜某某张贴悬赏公告。接着又马不停蹄赶往二被执行人居住的广元市朝天区,找到被执行人朱某某。在当地法院的通力配合下,对朱某某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最后,身在外地的姜某某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主动向申请人履行了义务。
自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以后,各地法院均加大了执行攻势,全国已经形成对“老赖”的天罗地网。不管“老赖”身在何处,法院执行都会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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