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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的女友患有重大疾病,但一直对小赵隐瞒,小赵婚后发现,能请求离婚吗”?
“小张到餐厅吃饭,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上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却仍然吃完,服务员发现后,可否让小张付钱?”
“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商店退回吗?”
9月11日,县直纪工委深入李馥镇灯塔村、清溪镇黄龙村开展纪法知识院坝行宣讲活动,村社干部、当地群众、直纪工委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纪工委书记徐倩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重在保护人们的隐私权利、切身利益,大到合同的签订,小到物业管理费收取,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徐倩强调,《民法典》中的内容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隐私权利,也是日常生活中遇到、经历过的一些真实写照。因此,广大干群要小家带大家、大手牵小手、家里带家外学习民法典、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充实自己,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社会良好氛围。
“大爷,您有最不满意的事情需要向我们反映吗?”
“大姐,您最期盼的事情是什么?”
“大娘,您有最需要我们解决的事情吗?”
“我2018年在外务工,在粉刷外墙的时候脚手架断了,从3米多高的地方摔倒在地,导致当时生活不能自理,当时经医院医治后好了很多,后经法院判决,施工方应赔偿我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有20万左右,现在都过了一年多了,才拿到3万多,剩下的费用也不知道什么能拿到手?”
“您们别着急,把法院的判决书找出来看看,我马上联系法院的同志,看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领导,你看看有没有法院的判决书?”
“没有法院的判决书,你们马上联系当时的律师,把判决书找到,看法院怎么判的,按照判决书执行,如果施工方不遵照判决书执行,就叫律师向第一法院递交申请强制执行。老大姐,您放心,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坚决按照判决书执行。”
这是徐倩收集民意时与李馥镇灯塔村村民的交流对话。县直纪工委积极响应“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如实听群众之声、收群众之意、解群众之急、化群众之怨,真正做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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