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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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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 09: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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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8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7月,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11件,同比上升41%;罚款金额1.54亿元,同比上升30%;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91件,同比上升2%。同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

  注重实战练兵

  据赵乐晨介绍,四川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实战练兵,建立水气土全方位执法业务考试题库,组织全员答题,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案卷评查。加强测管协同,全省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和考试。强化多层级联动实训,派出4轮23人赴山东、山西、河北、浙江开展全国大气强化监督帮扶和自动监控专项交叉检查,多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举办凉山、甘孜、阿坝州及所辖48个县(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班,通过课堂教学、设备实操和现场演练,为民族地区培养环境执法明白人。

  开展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长江黄河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帮扶、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9大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常态化暗查暗访,严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至8月中旬,已累计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2件,追究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8件。强化专案查办,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案组,严厉查处了绵阳盐亭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等多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42件,形成震慑。

  用好科技手段

  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助力现场执法,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技术手段,锁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以往查处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要依靠大量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大范围、高频次、长时间蹲点排查和监测,耗时费力还容易无功而返。

  今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通过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结合大数据自动分析,精准发现绵阳市盐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黑水”,但自动监测数据却显示正常,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开展突袭检查,现场抓住该厂超标排污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通过这种模式,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在线数据造假案件8件,比往年查处总数还要多,有力打击了在线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今年四川省被列为火电、水泥、造纸行业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全国试点,我省圆满完成阶段任务,工况参数联网、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联网等四项考核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为提升执法装备科技化水平,开展了全省执法装备情况摸底,统筹专项资金,为全省执法系统配置暗管探测仪、全自动无人监测船等100余种基层急需、实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执法设备。同时,举办全省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省乡镇(街道)环境监管人员及网格员培训班,学习使用执法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执法技能。

  强化协调联动

  强化“两法”衔接,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高效开展线索通报、案情研讨、证据衔接、案件移送工作,探索制定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涉案物品保管和委托鉴定等程序,推动解决了法律适用争议和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协调公安厅提前介入重案要案前期调查,联合查办了一批重大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深入推进川渝联合执法,落实强化川渝联合执法10项措施,制定川渝联合执法方案,推动打击跨区域、跨流域违法行为。

  完善执法机制

  深入实施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截至目前,全省共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811家,出台配套、细化措施36件,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13906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方式服务企业25978家次,对267件次符合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减免处罚。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指导全省有效打击超标排污、偷排漏排和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区域交叉执法,统筹调用全省执法力量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帮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55件,推动臭氧污染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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