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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我省再次调低 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 进一步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和效率,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近日,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调整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 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测项目价格由原三级医疗机构每人次80元、二级医疗机构每人次72元统一调低至60元(不分等级)。5混1检测项目价格由原每人次23元调低至20元,10合1混采检测项目价格由原每人次18元调低至15元(新冠病毒核酸5混1检测、10合1混采检测适用于大规模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体项目价格由原三级医疗机构每人次35元、二级医疗机构每人次30元统一调低至20元(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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