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帖称,深圳一女子制作58页PPT举报其男友招商银行管培生史某某,与多名女性约炮、嫖娼、出轨,引起关注。PPT内容显示,女子与史某某于2023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PPT从5个方面列举史某某在恋爱关系期间约炮、嫖娼等证明,列举了其10次嫖娼记录。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从招商银行了解,该行在得悉此事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并在事发次日,根据党纪和该行相关制度规定,对该员工予以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理。此前报道
近日,深圳一女子制作58页PPT,其内容显示,女子与史某某于2023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在恋爱关系期间,史某某存在“约炮”、嫖娼、出轨等行为。女子还具体列出史某某9次嫖娼记录。PPT内附有截图证明史某某多次嫖娼金额为30330元,每次费用在2000元至5000元不等。女子还曝出史某某多次出轨,通过不同的社交软件寻找对象,并为女生打上不同的标签。被发现后,史某某曾下跪哀求女友,不要对其进行举报,立誓重新做人。
针对这一事件,湖南三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利华律师指出,曝光内容真实性有待调查,其中不仅涉及隐私权保护与其女友、单位及公众的知情权平衡问题,还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伦理问题。
在王利华看来,女友是否有知情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双方的关系性质和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女友作为个人可能不自动拥有对方行为的详细信息,私自获取可能侵犯他人隐私”。虽然作为亲密关系人,如果男性性关系混乱,可能存在传染病,女友获取该信息情有可原,“但是公布于众让无关的人知道,则侵犯该男员工的隐私权”。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浦蕾律师则强调,公民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个人感情生活,包括男女关系问题,均属个人隐私范畴,对不特定公众披露男生的姓名、单位、个人照片、聊天记录、感情生活等,有可能涉嫌侵犯对方隐私权。
浦蕾律师建议,慎用互联网“曝光”,如果需要网络举报求助,也应避免使用对方真实姓名和具体身份信息,专注描述行为,不针对人身攻击,避免透露过多的私密细节。
对于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是否不属于侵犯隐私?浦蕾律师认为,本次事件中,女方所述男方“嫖娼”的情节尚未得到有关部门认定或处罚,其曝光涉嫌违法行为的做法是否属于侵犯隐私,还需要进一步司法实践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