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县精神文明办公室组织部分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村镇)召开全县文明单位“亮牌子 美环境 树形象”工作联席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省级文明单位(村镇)的常态化管理,充分发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文明单位(村镇)的良好形象。
会议指出,各级文明单位(村镇)要 “亮牌子”,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固定标志物,标明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类别、温馨提示语,接受社会监督。要“美环境”,设置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久性固定标志物、村规民约固定标志物,使宣传更加美观化、艺术化,营造浓郁的现代文明文化氛围。要“树形象”,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更加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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