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12月18日我县召开的社会保险费委托代收工作会上获悉,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县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仍由社保局征收,待2019年4月1正式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规范社会保险费委托代收流程,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庞佑成要求,各单位、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协作配合,保留乡镇代收渠道,保证平衡过渡,继续坚持“机构改革,服务为先”的理念,全力提升服务质效;要强化沟通交流,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庞佑成还就抓好全县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记者: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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