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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进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渠县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的实际情况,对校园周边进行了集中整治,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针对校园周边各类摊点多、小商贩小饭店占道经营,道路拥挤等问题,采取多项措施,严格整治:一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整顿规范城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增加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加强校园周边门市、占道经营摊点整治:清理游动经营摊点及沿街叫卖行为,引导果蔬摊点进入市场经营,取缔售卖零食、小吃、自制煎炸烹饪食品摊点,禁止店铺越门摆设“骑门摊”(以门柱为界)。确保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无流动摊贩。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向校园周边的商家发放守序经营的通知,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校园安全知识,建立起政府、学校、家庭、周边单位立体联治网络,切实保障校园周边秩序。三是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雄同志为此项工作的总协调;王六、陈立同志为现场指挥;钟永健同志提供法治及后勤支持;执法中队、巡察中队组织现场实施;辖区协管中队协助配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人,全面推进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4月12-18日,执法大队、巡察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8人、执法车辆8辆,在辖区协管中队协助配合下,突出重点,对城区校园周边进行了集中整治:共规范摩托车、电瓶车550辆(其中拖移116辆);规范骑门摊156处;引导果蔬等游动摊点进入市场经营215位;取缔售卖零食、小吃、自制煎炸烹饪食品摊点6处。
4月1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矛到渠中周边检查整治情况时,肯定了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要求各中队要增添措施持续巩固整治效果,要和学校形成联动治理机制,呼吁学生和家长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共同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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