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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中国妇女网公布 《关于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全国妇联系统拟表彰 先进集体150个。
其中,
达州市渠县妇联拟被表彰为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四川省 达州市渠县妇联 攀枝花市米易县妇联 眉山市彭山区妇联 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妇联 自贡市沿滩区联络镇高滩村妇联 内江隆昌市妇联
此外, 2021年11、12月 全国妇联表彰了、四川省妇联表扬了一批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个人)
达州市 2个单位(部门)被全国妇联授予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1名同志被授予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9个单位(部门)荣获 “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8名同志荣获 “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达州市通川区妇联 达州市达川区卫健局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万源市司法局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 中共渠县万寿镇委员会 开江县妇联
康 莲 达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机关工会主席 楚 军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 龙美伶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妇委会主任,三级警长 康 慧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妇委会、女工委主任 侯维平 宣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冷文莉 大竹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大竹县妇联兼职副主席 胡 焱 开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刘 容 渠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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