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撤离公告 (2022年第4号)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安排,县委派出第二、三巡察组于2022年4月25日至6月3日,分别对县科协、县红会、县妇联、县残联、县档案馆、县供销社6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已完成集中巡察任务,于6月3日撤离被巡察部门(单位)。 按照时间安排,县委巡察组于6月3日17:00前对设置的“意见箱”全部予以撤回,设置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各巡察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请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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