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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特大洪灾致使渠县37个乡镇农业产业不同程度的遭受重创,洪灾后,渠县农业农村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抗洪抢险和农业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尽快恢复了农业生产,将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充分体现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上。
? 一是快速组建抢险队伍。渠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1年“7.11”抗洪抢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夏冬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汛抗旱组织、统筹、协调、督导等工作。从局属中心(所)等单位各抽派10人,成立了8个抗洪抢险队伍,按照县防洪办统一部署深入天星街道滨江社区和渠江街道渠江新城等地抓好抗洪抢险和清淤等工作。
? 二是及时开展核灾报灾。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防洪办、各乡镇对接,统一数据口径,及时上报灾情。分4个时间节点(已经受灾、高峰受灾、余水受灾、消退核灾)上报灾情。形成汇报材料,积极向省厅争取救灾资金。
? 三是迅速恢复生产自救。清淤一结束,为尽快恢复灾后生产,减少洪灾损失,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7个灾后生产技术指导小组,由7名副职领导带队分赴各乡镇指导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推行“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农技人员”三位一体技术服务模式,按产业类别由岗位专家牵头组建技术服务小分队,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技术指导。落实收、救、防、改、抓、建等生产自救措施,切实根据农作物受灾情况,全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早规划晚秋生产,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实现。
? 四是严格抓好责任督导。全面落实防洪抗旱岗位责任制,对防汛重点部位、区域以及各种抢险环节,坚决听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防洪抗旱期间督查问责制,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做到那里发生险情,随时排除险情,随时进行抢险救援。对工作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行动不作为,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局机关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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