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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对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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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尊敬的农业普查清查对象: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农业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本次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登记将于2027年1月全面展开。在此之前,为了准确界定普查登记对象、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从2026年9月起,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通过入户访问等方式,对所有可能的农业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底,了解家中或单位2026年的人员、生产、经营等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您做好如下准备农户提前准备好居民户口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资料,既是您的法定义务,也是您的神圣权利。普查人员到您家(单位)进行调查时,真诚希望您能积极配合普查工作我们将对您提供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农业普查,利国利家。衷心感谢您对农业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       



来源:渠县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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