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渠县映像”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激发全民用影像记录渠县改革开放40周年发展成就和城乡变迁的热情。引导群众文化活动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展示渠县改革开放成果,弘扬渠县精神,助推文化强县。特开展“我的渠县映像”摄影图片展。
主办单位 中共渠县县委宣传部 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渠县文体广新局 承办单位 渠县文化馆 渠县艺术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 渠县同仁医院
一、作品主题
以讴歌改革开放40年来渠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示脱贫攻坚建设幸福美丽新渠县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代渠县民风民俗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题材,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作品参展。
二、作品要求
本次影展分手机摄影和相机摄影两个大类。其要求为: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为时代写真,为人民留影。 2、作品内容真实,符合征集主题,拍摄时间为1978年-2018年,谢绝电脑创意作品。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允许作者对作品的影调、色彩、对比度、饱和度进行调整,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组图欢迎通过新旧图片对比的方式,反映渠县40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3、投稿作品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若需要将调用原图)。数码图片(JPG、TIFF格式文件)原则上边长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质量不低于3MB,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上限10幅/组,组图4-8幅为组。 4、投稿作品可配上适当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基本事件等。 5、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信息,若要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须提供作者身份证号码。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不承担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责任。 7、本次征集的作品仅用于本次展览,不另付稿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三、作品评审
将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分为初选、复评和展览,评委作品不评等次奖。 作者投稿后,“渠县艺术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将分批上传展示投稿作品,截稿后,初选入展作品,并在“渠县艺术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复评后公布获奖等次。其他相关信息也将在“渠县艺术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展出时间2018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展出作品按手机、相机两类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 入选奖,奖金各100元
四、征稿方式及日期
投稿人地域不限,职业、专业不限,作品须取材于渠县境内。电子图片投稿,版权归原作者,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9月16日。投稿前请在“渠县艺术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我的渠县映像”摄影图片展作品基本信息表》。 投稿邮箱:qxyssyxh2018@163.com 联系电话:杨先生18981491588 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图片以作者姓名打包发送。 五、支持媒体: 四川新闻网、传播渠县微信公众号、渠县网APP等。 渠县文化馆 渠县艺术摄影协会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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