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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渠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2次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和全县禁毒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议题。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虎主持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暨四川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三个方面提升认识,持续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狠抓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和作风转变,在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上,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大力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
●听取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并审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多责、标本兼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监管部门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听取关于禁毒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一以贯之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禁毒斗争的各项要求在渠县落地落实。 会议还听取了信访维稳、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等情况汇报,审定了《渠县2019年精准决胜年实施方案》、《渠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渠县2019年脱贫攻坚九比九看现场推进会会议方案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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