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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斌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雪梅、李绚、吴强、王兴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刘艳萍、县监委副主任张果、县法院院长董小飞、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盛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谭挺林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投融资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农村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最多跑一地”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重新确定渠县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的决定。会议接受覃杰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主任委员职务,表决任命张洪波为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县政府办及议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渠江、天星、渠南街道工委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县纪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成员,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翁雨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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